提起在车前乱窜的各类电动车
相信不少司机朋友都很头疼
分明跑得比自己还快
却机动车/非机动车道通吃
经常阻碍正常驾驶
关于这个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提出了建议。针对这类问题,加强证照管理是大方向。
对此,工信部迅速做出了反应,推出了相关的规管措施——《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该意见应该是对代表建议的回应,重点从“生产”、“销售”、“使用”三个环节发力加强管理。
“意见”中提及的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所以,戏肉来了!
所以,戏肉来了!根据上文的《意见》,电动自行车需要符合去年制定的“新国标”!
国标六点规范
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 电驱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模式车速超过25km/h时,则电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 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以上要求需全部满足,且分为达标和超标两大类!
达标车: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超标车怎么处理
根据“意见”指引,超标车的处理办法如下。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说白了,就是不能再骑了,除非上牌且符合当地限行规范。电动车上牌是啥样的呢?我们找到了绍兴交警提供的样板。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目前,公安机关发放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车牌共有4种制式(图1~图4),这4种制式的车牌都是公安机关认可的,可以上路行驶的。其中白底黑字的(图1)和绿底白字的(图2),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19年4月15日起,符合新国标注册登记条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将使用新的号牌(图5)。
结语
话说多年前,有媒体采访帝都的购车者,问:“你为什么要买汽车”?答:“能让上下班有点尊严”。
确实,开车能让我们在日常的交通中,不必与他人激烈“肉搏”,但也并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情况下,都能活得如此有尊严的。笔者相信很多买了电动车的朋友,也是希望上下班或者买菜送孩子上学的时候能有点尊严,在公交系统无法满足我们日常通勤需要的时候。
电动自行车与日俱增并不应该是原罪,笔者还是愿意相信此次强制执行的新国标是为了更好的规范交通秩序。也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妥善管理超标车辆,还大家一个有尊严的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