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
但今天要说的这位摩托车司机
足以笑傲三月其他笑点
3月30日上午,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城管,开展“五类车”整治。
11时20分左右,在白沙二桥头路口,一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覃师傅一直称自己有驾驶证,但民警接过他的证件检查时,现场气氛却有些“尴尬”。
原来,表面上看,覃师傅出示的证件与正常的机动车驾驶证无异,而打开后发现,证件的内容都是手写的。
最终覃师傅不得不承认,证件上的内容都是他写上去的,自己并没有驾驶证。
“当了这么多年交警,这样的证我也是第一次见,感觉蛮好笑的。”交警执勤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不法分子掏出各类以假乱真的证件,但像这样手抄版的证件可真“稀奇”,难怪让现场执勤人员都忍俊不禁,引来网友们的关注。
据了解,覃师傅花了2000多元买来了这辆摩托车,车辆还进行了重新喷涂,“翻新”成如今的模样。经查询,他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桂B71***牌二轮摩托车处于逾期未检验、注销的状态。随后,交警依法将涉事车辆暂扣。
这位自制驾驶证的覃师傅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另: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这位覃师傅可能会被处以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的罚款金额应该是300元。
结语
罚款事小,安全事大。试想如果人人都无证驾驶,如何保障道路通行安全。而这样的道路谁敢用呢?
要获得驾驶证之所以要学交规、要考试,是因为驾驶不仅仅是一项技能,更是一种权利和责任。我们在享受交通工具的快捷便利的同时,不能忽视最基本的守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