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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执法违法?车辆年检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各地车管所抗法不执行

作者:车市博览

至2019年,中国已经连续10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的汽车产销国。现在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亿辆,汽车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便捷和舒适,人们享受到了拥有私家车的开心和快乐。

但是驾车上路必须要依法依规行驶,如果一旦触犯交规,那么就要接受车管所的处罚,驾驶员还要以此为戒,杜绝类似违章行为再次出现,毕竟安全行车,人人有责!谁都不能违法违章驾驶。

谈到这里,我们来说一个最基本常识:

毫无疑问,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者是汽车驾驶员,无论是扣分还是罚款、甚至到交警队接受重新学习教育,驾驶员是第一责任人,绝对不可能让冷冰冰的机器——“汽车”——去接受法律制裁!

同样的道理,车辆年检是为了检验汽车是否符合上路行驶的安全条件,按照车辆检测线的各项要求——接受检测的主体是——车。只有车辆检测合格后才能取得年检合格证,并上路行驶。绝对不能让人爬过检测线,以此获得车辆检测合格证!

以上为基本常识吧!交通违法行为的主体是驾驶员,接受处罚或再教育的是——“人”;而车辆能否通过检测线的主体是——“车”,两者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但是各地车管所却为了“执法方便”,实行捆绑式管理懒政,强行要求:“车辆有违章未处理,不能取得车辆检测合格证”,把对个体人——驾驶员的处罚,强加到机器——车的“头”上,造成各地管理混乱,腐败滋生。各种“消分”违法行为漫天要价,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交管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依据此法,各地车管所“违章不消,车检不过”的规定显然是不合法的。

众所周知,随着交通管理系统的不断升级,高清摄像让各类车辆违章行为已经无处遁形;再加之驾驶员数量的增多,一部私家车可能有多人驾驶,出现违章在所难免,各地车管所进行粗暴的“捆绑式”管理,导致新车无法拿到车检合格证,给车主带来了诸多麻烦,社会怨气不少。

近年来,也有较真车主将不按照法律规定、不核发车辆检测合格证的车管所告上了法庭。其中,山东东营车主、湖南长沙车主、四川车主等均已胜诉,从2008年-2018年全国各地车主告状车管所的此类案件已有57起之多,但“违章不消,车检不过”的捆绑式管理行为各地依旧在执行。作为在执法部门如此管理,这让2亿多车主倍感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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