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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博基尼路口撞飞电动车,事发前疑似飙车,责任到底在谁?

作者:汽车情报组

各位情报组的小伙伴们大家好!

我是情报组的编(xiao)辑(di)雷雷,

清明节,本应是一个扫墓祭祀、缅怀祖先的节日,可刚刚过去的清明节却并不太平,先是4月3日,北京的京藏高速发生严重交通事故

而在这起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晚上,江苏省常州市,一台兰博基尼Urus在行驶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猛烈相撞,骑车男子被撞飞,巨大的撞击力甚至让该男子从空中掉下来后砸穿了一台停在路边的丰田RAV4后备箱,导致该男子受伤严重,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控制了兰博基尼Urus驾驶员,并且经过检查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但血液检查结果还没公布,兰博基尼驾驶员还存在“药驾”的可能性。

事故发生后,网上有了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兰博基尼车主车速过快,经过路口不减速是导致事故的主因,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甚至找出了在此之前,疑似发生事故的兰博基尼Urus在马路上飙车的视频;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电动车横穿马路才是罪魁祸首,兰博基尼只是“倒霉”。

到底是谁的责任?

各种说法众说纷纭,不过在划分责任前,咱们先要弄清事故发生时“路权”在谁身上。说到“路权”大家可能都比较陌生,但路权却是交通参与者安全的保障。咱们先来了解一下:

路权即“优先通行道路的权利”,是法律法规对于道路使用者在使用道路相关设施时,明确规定道路使用者(人或车)谁先谁后的顺序与权利,拥有路权的一方可以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

在特定的道路上,特定道路使用者拥有专属使用的路权。如人行道上行人拥有路权,非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拥有路权。

而在普通道路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上,则遵循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右侧先行、机动车让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原则,也就是说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通过路口时拥有路权。机动车经过路口时需要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通过路权,再看此次事故

了解完路权,咱们再看看这次事故:

如果路口存在红绿灯,那么无论是兰博基尼还是电动车,闯红灯的一方都没有路权,所以闯红灯的一方应该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如果路口没有红绿灯,根据交规,此时电动车“正在通过马路”,路权在电动车身上,机动车有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义务,所以兰博基尼负主要责任。

并且发生事故时,兰博基尼是否超速也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兰博基尼确实存在超速,那么主要责任肯定是跑不了的,甚至还要面临危险驾驶的处罚。

而发生事故的电动车是否有牌照,是否按规则佩戴头盔,也是判定责任的依据,如果电动车确实违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路边的那台丰田RAV4,看似和它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受害者,但由于它将车违章停在了人行横道上,间接造成了电动车车主的死亡,所以还是要负一定责任。

不过无论最终的责任怎么划分,此次事故造成的惨痛结果已经无法改变,短短4天时间,两起严重的交通事故,1人死亡,十余辆车受损。归根结底,还是中国路上的交通参与者对于“规则和路权”的漠视。

随处可见逆行、闯红灯的电动车和行人;在路上超速、肆意变道或者蠕行的机动车,都是破坏道路规则和安全的元凶,也都是导致一起起事故的罪魁祸首。

各位可以反思一下,你有没有违反过交规?不管是开车时的超速、违章停车,还是步行通过马路时无视信号灯,肆无忌惮的从机动车前缓慢经过,这些看似没什么后果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无法挽救的结局。

交通事故

离每个人

都并不遥远

任何一起事故,都一定会有一个或者多个破坏规则的人存在,如果这起事故中的兰博基尼在通过路口时减速让行...如果电动车在发现兰博基尼后没有选择加速...如果那台丰田RAV4没有选择停在人行横道上...

可惜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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