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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销售过渡期?已有地方在行动!人性化管理才是以民为本!

作者:电动车老板内参

经销商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4月15日之后,全国范围内即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车产品”。由于三月份3C认证做出了修改,国标车产品全面铺货出现一些困难,因此4月15日后继续禁止非标车销售就显得有点不人性化。

大家都知道,产业链都像是一条大江大河,企业在上游负责生产,渠道在下游负责销售,生产与销售之间是有一定时间上的滞后性的。4月15日禁止企业生产非标车,企业没有问题,但经销商手里有大量的非标车库存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考虑给予多几个月的“过渡期”?

生产与销售本身就是不同环节,不存在冲突,销售过渡期的延后,将极大缓解消费者4月15日后无车可买的尴尬局面,而且也保证了整个产业链的顺畅,何乐而不为?

库存非标车怎么办?

内参君翻阅新国标相关消息,提到给予市面上的超标车2到5年的过渡期,但内容里并没有明确提及库存车如何处理、管理。目前某些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为丰富完善新国标树立了榜样。

近日,昆明、常州、宁波地区车管所开启了一项上牌行动,直指经销商的库存车。其实常州早在去年就将部分上牌权限交给经销商,施行终端带牌销售,这次的上牌工作则更进一步:有多少超标车就给予多少张临时牌照,可以让你在4月15日之后继续卖,直到卖完为止!

总理:标准制定要切合实际

今年2月份,在总理主持的国务院会议上,总理详细传达了国家对于标准法规制定前、制定中、实施中所应该遵循的准则。其中有三点对电动车新国标的修订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制定前,要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努力使拟制定的法规政策更有针对性。

在制定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听取有代表性企业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要及时公布或反馈。

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冲期,为企业执行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内参观点:

不管是从行业发展管理方面,还是消费者需求方面,延长销售过渡期都更有利于新国标顺利执行。符合市场状况的标准才具有生命力,新国标既然已经将电动车行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那么就没理由不加以完善,让销售市场过度更加顺畅、让消费者对标准更加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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