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为即将到来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更好落地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指导。
▲工信部官网截图
《意见》提出的背景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3C认证也将与新国标一同实施。
新国标和3C认证将有望改变电动自行车行业低端、低保障、质量差以及管理难等标签,对行业技术升级、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但是由于新国标和3C认证的过渡时间较短,涉及到的部门和利益众多以及各地方电动自行车实际情况不同,为了让各个地方,各个部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新法规,建立一套全新的生产、销售、监督等机制体制,故《意见》在新国标正式实施前推出,为新国标铺路。
▲兴宁城区街道-达摩院摄
小编整理了一下《意见》的内容,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电动车行业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一、生产管理环节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升级生产线
《意见》首先在电动车生产环节提出严格要求,在新标准实施前,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资料图
另外,要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加强示范引领作用。
对于那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意见》鼓励车主主动置换和报废,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二、销售监管环节
加强对销售企业的查处力度
《意见》提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在新标准实施前要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转为3C认证后,意味着企业生产的所有型号产品都必须通过认证程序,获得认证证书后,才可合法销售。只有执行更高的安全标准,才能全面保护骑行者的安全。
▲2018年华南展
而3C认证将会对广东板块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蓝世有则表示3C认证对整个行业而言是一次提高其规范化和品质的一个政策,行业将由价格战转向质量战,由高数量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不管是对行业还是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三、登记管理环节
地方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手续
《意见》指出,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另外,《意见》还鼓励采取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等。
这一切的工都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新标准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或发现违标车辆或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相关职能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从多方面为电动自行车新法规的落地指明了方向,并让有关企业、管理部门以及消费者理清了思路。